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江蘇省財政廳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江蘇省質量強省獎補專項資金的通知,申報對象包括2023年首次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或節能產品認證或低碳產品認證或綠色產品認證,且經省市場監管局考核評估為優秀的企業。詳情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質量管理獎勵
1、2023年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或個人。
2、2023年首次獲得江蘇省省長質量獎、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或個人。
3、2023年首次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或節能產品認證或低碳產品認證或綠色產品認證,且經省市場監管局考核評估為優秀的企業。
綠色產品認證獲證企業是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行政監管系統中“綠色產品(認證活動一)”的獲證企業,不含“綠色產品(認證活動二)”的獲證企業。
(二)標準化獎勵
1、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且于2023年完成標準制修訂并發布的企業(組織)。
國際標準為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的標準。
2、2023年制定發布江蘇省地方標準,且經省市場監管局考核評估為優秀標準的第一起草單位。
3、2023年以江蘇境內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名義新制定發布江蘇省團體標準,且經省市場監管局考核評估為優秀標準的社會團體。
4、承擔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江蘇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且2023年履職情況考核評估為優秀的企業(組織)。
5、2023年完成國家級或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且經省市場監管局考核評估為優秀項目的企業(組織)。
(三)計量工作獎勵
2023年經省市場監管局評價并確認為江蘇省計量惠民示范縣(市、區)的地方政府。
企業(組織)若符合以上多項獎補條件的,可同時申請;已獲得過省級質量強省獎補資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二、獎勵標準
對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組織)和個人按下列標準給予獎勵。
(一)質量管理獎勵
1、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組織)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獲得江蘇省省長質量獎的企業(組織)和個人分別給予100萬元和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獲得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和個人分別給予3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或節能產品認證或低碳產品認證或綠色產品認證,且經省市場監管局考核評估為優秀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企業(組織)同時獲得以上多項質量管理獎勵的,按標準最高的一項給予獎補。
(二)標準化獎勵
1、主導制定、修訂國際標準的,每個企業(組織)分別按不超過60萬元和4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2、主導制定、修訂國家標準的,每個企業(組織)分別按不超過30萬元和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3、制定發布江蘇省地方標準、江蘇省團體標準的,分別按不超過20萬元和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4、承擔國際(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按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承擔國際(全國)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或江蘇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按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5、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分別按不超過20萬元和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企業(組織)同時獲得以上多項標準化獎勵的,按標準最高的一項給予獎補。其中,同時主導修訂兩項以上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的可適當增加獎勵,同一企業(組織)標準化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80萬元。
(三)其他獎勵
江蘇省計量惠民示范縣(市、區)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企業(組織)獲得的獎勵資金應當用于開展質量工作有關支出。
三、項目考核評估與評審
應當經過考核評估的認證和標準化獎勵項目,由省市場監管局先按規定組織專家對相關項目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評估為優秀等次的項目在省市場監管局官網公布。評估為優秀的項目承擔單位按本通知的規定申報專項獎勵??己嗽u估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從嚴控制優秀等次的項目數量。其中:
1、考核評估為優秀的認證企業不超過50個。
2、考核評估為優秀的地方標準不超過70個。
3、考核評估為優秀的團體標準不超過20個。
4、考核評估為優秀的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不超過30個。
5、考核評估為優秀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不超過25個。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程序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所轄縣(市、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組織)或個人,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收集、審核、匯總后統一報省市場監管局。符合條件的省級部門預算單位,直接向省市場監管局申報。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按A4規格打?。◤陀。?,具體包括:
1、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和省級部門預算單位匯總填報《2024年江蘇省質量強省獎補資金申報匯總表》(附件1)。
2、申報質量管理獎勵、標準化獎勵、計量獎勵的企業(組織)或個人填報《2024年江蘇省質量強省獎補資金申報表》(按申報獎勵的類別分別填報,附件2);
3、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1)申報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包括企業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法人資格證明等。
(2)申報制修訂國際標準獎勵的,須按《國際標準制修訂相關材料報送清單》(附件3)報送全過程證明材料。申報制修訂國家標準獎勵的,須提供正式國家標準文本(標準全文或封面、前言及其他必要頁)。之前已向省市場監管局提交過相關材料的,可不再重復報送。
4、江蘇省質量強省獎補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4)。
上述申報材料2、3、4項由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按質量管理獎勵、標準化獎勵和計量獎勵三類,分別裝訂成冊。
(三)申報時間
2024年3月25日前,將書面材料寄送至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財務審計處(地址:南京市鼓樓區草場門大街107號,郵編:210036),同時將匯總表電子文檔發到andy2801_cn@foxmail.com郵箱,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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